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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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制度职责汇编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4-12



一、体育教学部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能 ……………………………4

二、体育教学部部长工作职责 ……………………………………6

三、体育教学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7

四、 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8

五、教职工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暂行)……………………………11

六、综合科工作职责 ………………………………………………13

七、综合科长工作职责………………………………………………14

八、教学科工作职责 … …………………………………………15

九、 教学科长岗位职责 ……………………………………………16

十、民族体育训练科工作职责 …………………………………17

十一、民族体育训练科长岗位职责…………………………………18

十二、教练员岗位职责 ……………………………………………19

十三、体育教师岗位职责……………………………………………21

十四、体育教师教学管理规定………………………………………23

十五、体育教师课堂常规……………………………………………25

十六、 早操管理规定………………………………………………27

十七、体育课学生管理规定 ………………………………………28

十八、体育教师听课制度 …………………………………………29

十九、体育课教案管理制度 ………………………………… 30

二十、体育课代、调、停课管理办法……………………………31

二十一、学院体校运动训练枪支弹药使用管理规定……………34

二十二、 学院体校运动训练枪支弹药出入库管理规定 ………36

二十三、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枪弹库值班制度……38

二十四、 枪支弹药领用审批制度 ………………………………40

二十五、 领取交还枪支弹药登记制度 …………………………41

二十六、 枪支日常保养制度 ……………………………………43


体育教学部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能


一、体育教学部职能

全面负责学院体育教学部的组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高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院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学院体育教学、活动、竞赛工作的全面发展。负责阿拉善盟体育运动学校、阿拉善盟青少年足球学校、阿拉善盟民族传统体育学校的组织管理及相应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制定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奥运会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注册培养运动员,代表我盟参加自治区全运会、民运会、各单项青少年锦标赛等赛事。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科

负责体育教学部行政及综合协调工作。制定体育部发展规划、计划,制定体育部各项规章制度、部门经费预算、教师及教练员队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和教练队伍素质。协调学院招生部门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开展宣传工作,对外交流合作,推进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教学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高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院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体育教学、早操、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体育考核,建立学生体质检测档案。组建学院各单项运动队开展训练,推进体育教学工作的多样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组织开展学院学生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

(三)民族体育训练科

根据国家、自治区、盟竞技体育发展政策规定要求,制定竞技体育及民族体育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管理教练员队伍、运动员注册、反兴奋剂管理。根据实际确定训练项目,选拔招收运动员,开展运动训练,完成运动员注册任务。组织参加盟级以上全运会、民运会、年度单项锦标赛等各类竞技体育赛事。承办盟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确认运动员等级。采取系统训练,推进体育运动成绩的不断提高。


体育教学部部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体育部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与学院的决定、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学院下达的体育部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

二、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分管部门人事工作,负责师资培养、业务考核、奖惩和职称评定等工作,做好教师、干部的培养教育与管理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

四、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工作,制定经费预算,管理各项经费的收支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学院体育场馆安全责任。

六、主持本部门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本部门各方面重大问题。

七、负责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推进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工作。

八、负责运动队的组队、训练,代表学院、阿盟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

九、负责教学、训练、竞赛的后勤服务保障及对外交流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育教学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一、在部长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协助部长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部长全面落实开展本部门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训练、教研和科研活动有序进行。

三、负责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足球运动发展的日常管理;做好本部门相关器材设备的安装、验收、运行使用等工作。

四、负责运动员选拔、注册工作。

五、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协调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六、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全院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审定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计划,检查落实体质测试工作开展情况。

七、负责学院各专业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的实施,督促学院各项目队训练工作,推进学院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八、完成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维护工作秩序,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阿职院发〔20182号)有关规定,结合体育部实际,制定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应忠于职守,在岗位要求的工作时间内离开岗位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或按规定续假。请假未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综合科具体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三、各科室的考勤工作由科室负责人负责。

四、每月考勤结果须在本部门内部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于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报党政办统计,统计和公示结果交由组织统战人事处备案。

五、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上报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六、请假必须提前办理,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为请假或事后补请假手续。在出差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等特殊情况下,可于当时口头或电话向批准人请假,事后需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续假必须在批准假期结束前提出申请。

八、请假须填写《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按照准假权限及程序批准后生效。

九、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部门主要负责人(副处级干部)外出请假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级干部)外出请假手续由院长审批,并分别报党政办和组织人事处备案。

十、教职工公派(外出办理业务填写公派单)1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 2-3天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4-5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请假5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

十一、教职工平时考勤由所在科室负责,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由部门记录登记并进行量化考评,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和晋级、晋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二、教职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须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的,可请事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核准。

十三、教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的,可请病假,假期一般根据医院的诊断书核准。因个人的不法行为导致的病伤,不能按病假处理。病假累计超过20天的,须出具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同时提供与诊断书相对应的病例材料复印件、有关病检凭证,否则不予准假。

十四、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以及加班和上下班途中(含因公出差)遭受意外伤害(有正式的劳动部门鉴定结果)、或持有伤残证者因伤残部位发病须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工伤假,假期一般根据医院的诊断书和劳动鉴定部门的证明核准。工伤假累计超过30天的,须出具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劳动鉴定部门的证明。出具医院的诊断书时须提供与诊断书相对应的病例材料复印件、有关病检凭证,否则不予准假。因工受伤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认定。一般应从发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未按要求提出申请的视同病假。鉴定或认定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视同病假。

十五、教职工本人结婚依法享受婚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可享受产假待遇,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可拥有给孩子哺乳时间。

十六、婚假18天,产假(哺乳假)158天,陪护假25天,以上假期在规定时间内工资照发。

十七、教职工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去世须料理丧事的,可请丧假。

十八、参加工作满1年或见习(试用)期满的教职工探望异地(国内,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生活的父母或配偶,可请探亲假。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不予累积。

十九、经本部门批准、组织统战人事处备案且在批准假期之内的婚假、产假(含陪护假)、哺乳假、丧假和国内探亲假,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执行。

二十、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及相关具体事宜,参照《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阿职院发〔20182号)第十四条执行。

二十一、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及相关具体事宜,参照《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阿职院发〔20182号)第十五条执行。

二十二、经学院批准公派出国()的教职工,在批准出国()的期限内,工资与津贴照发。超过批准期限未返校,也未办理续假手续的,停发全部工资与津贴,自批准期限结束之日起视同旷工。

二十三、本暂行办法从20183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自治区、学院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体育部教职工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暂行)

为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维护工作秩序,保证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阿职院发〔20182号)文件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体育部实际,制定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一、教职工有多次迟到、早退、旷工及上班期间脱岗、办私事等行为,当年不得晋级、晋职称,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部门带来严重后果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

三、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四、病假超过2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

五、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二)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三)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六、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七、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八、教学过程中违反课堂常规或发生教学违纪行为,按照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教学事故处理认定暂行办法》处理,同时本人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得评优、不得晋升职称。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部门综合协调、文件办理、文秘工作,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和部长办公会议布署,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本部门综合性工作报告、决议;根据部长办公会议要求拟定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二、定期组织收集、分析体育部有关教学工作、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情况,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部长办公会议汇报。

三、负责部门日常事务、政务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学院目标化管理责任。

四、负责本部门文件处理、档案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各类会议及活动的会务工作。

六、负责教学和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调配、管理、领用、台帐;负责一般设备的添置、维修、更新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经费使用的报帐工作。

八、负责办理本部门人员的职称(职务)评审、聘任手续。

九、负责本部印鉴保管与使用。

十、做好本部门各类会议记录;落实和催办部门会议决议、决定。

十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法制教育、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科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部长办公会议要求,负责起草部门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工作报告、决议。

二、审核把关体育部日常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管理;督办上级文件的传阅、落实。

三、负责体育部资产登记造册、保管、管理使用和办公室设施、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领用、登记、管理。

四、负责部门各类会议及活动的会务工作;根据学院要求参与学院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

五、定期组织收集、分析体育部有关教学、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情况,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分管部长汇报、请示工作。

六、负责体育部与学院内外相关部门联系与协调。

七、负责办理本部门人员的聘任、考核、职称评审、调配等具体工作。

八、负责体育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办理一般证明、介绍信。

九、负责本部门请销假、考勤登记及出差报备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院、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高校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体育教学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学生体育教学、早操、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推进体育教学工作的普及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三、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活动,推进体育教学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体育考核,建立学生体质检测档案,按时上报监测数据任务,统计分析学生体质状况。

五、组建学院各单项运动队,并开展训练,推进训练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组织开展学院学生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

七、组织参加区内外体育竞赛活动。

八、完成学院、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学科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高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院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体育教师队伍的组织管理,制定科室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练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三、负责学院学生体育教学、早操、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推进体育教学工作的普及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四、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活动,推进体育教学工作的创新发展。

五、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体育考核,建立学生体质检测档案,按时上报监测数据上报任务,统计分析学生体质状况。

六、组建学院各单项运动队,并开展训练,推进训练工作的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七、组织开展学院学生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

八、组织参加区内外体育竞赛活动。

九、完成学院、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族体育训练科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提高教练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三、根据实际确定训练项目,选拔招收运动员,完成运动员注册任务。

四、负责运动队思想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规定。

五、开展运动训练专业及体校各项目运动队训练工作,采取系统训练,推进运动成绩的不断提高。

六、组织参加盟级以上全运会、民运会、年度单项锦标赛等各类竞技体育赛事。

七、承办盟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的相关工作,确认运动员等级。采取系统训练,推进运动成绩的不断提高。

八、开展运动训练研究和课题研究,推进训练工作的科学创新发展。

九、 完成学院、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族体育训练科长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计划,认真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负责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提高教练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三、根据实际确定训练项目,选拔招收运动员,完成运动员注册任务。

四、负责运动队思想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规定。

五、开展运动训练专业及体校各项目运动队训练工作,采取系统训练,推进运动成绩的不断提高。

六、组织参加盟级以上全运会、民运会、年度单项锦标赛等各类竞技体育赛事。

七、承办盟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的相关工作,确认运动员等级。采取系统训练,推进运动成绩的不断提高。

八、开展运动训练研究和课题研究,推进训练工作的科学创新发展。

九、 完成学院、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练员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国家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以律己,认真履行教练员守则,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爱护和关心运动员,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

三、根据运动训练的规律及盟教体局的要求,制定运动队训练工作计划(年度、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训练大纲,执行选好苗子,打好基础,从小培养,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

五、加强对运动队的全面管理,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定期了解队员的学习和思想表现。

六、严格训练纪律,做好训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认真完成好每次训练课任务。

七、训练期间教练员必须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严禁穿便衣和便鞋上训练课。

八、教练员必须遵守《教练员守则》,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

九、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专项理论水平,刻苦钻研业务,及时了解掌握本项目的发展趋势。改进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水平。

十、每次训练课前,教练员要向队员宣布训练内容,讲明本次训练课的目的和要求,课后做好训练小结。

十一、负责运动队的参赛工作,力争在区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十二、参加比赛时必须遵守大会规定和比赛规则,不得弄虚作假,杜绝使用兴奋剂。

十三、自觉接受学院、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综合评估和周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察、检查。

十四、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育教师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学院和体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学校体育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不断钻研教材、教法;积极参与教改研讨、教法研究、理论学习、教学观摩等业务活动。

三、严格执行体育课教学常规。在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的同时,要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到教书育人。

四、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注重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根据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学生能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六、要善于听取学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承担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编写和指导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等任务;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八、按时完成教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常规要求。

九、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

十、加强组织纪律性,积极参加学院、体育部、教研室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十一、关心集体,服从分配,勇挑重担,团结协作,为增强体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做贡献。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体育教师教学管理规定

一、 体育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院对体育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是教学工作的法规,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二、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书写教案。教案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组织方法、学练方法、练习次数、时间分配、安全措施等。

三、教师必须参加教学科集体备课、教学公开课及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室内、外上课必须提前到场,做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四、教师是学生的表率,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上课时要做到:

(一)教态严肃、自然、大方;

(二)讲解清楚、语言简练、用普通话教学;

(三)示范动作准确、规范;

(四)服装整洁,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五)教学的全过程应采用站立姿势,不得坐着教学;

五、教师应于课前组织学生领取器材,课中组织好教学,防止伤害事故。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器材丢失,课后组织学生检查数量,将器材送回器材室。

六、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请人合班上课,因故不能上课时,须向部门领导说明,并按照代课制度,填写课程变更通知,由体育教学科科长审批,一式两份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七、每学期初,教师向学生宣布本学期教学内容,考试项目、方法、时间、考试制度。认真填报成绩,完成教师评学工作和教学总结工作。



















体育教师课堂常规


一、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学。遇特殊情况需要作调整时,应事先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一般要提前一天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课前认真备课,上课时携带教案并认真执行。

四、教师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上课,做到服装整洁,精神振奋。

五、教师应于课前组织学生领取器材,严格填写借还器材单。课中组织好教学,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器材丢失。

六、教师应根据教材需要,课前画好场地,对使用的器材、器械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器械应注意安全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七、上课开始,班体育委员整队、考勤并向教师报告,教师认真核实,做好记录。向学生讲明本次授课的内容、目标及练习要求,安排好见习生。

八、课中言语举止应端庄大方,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岗位。

九、体育课每次40分钟,严格遵守上课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可提前下课或拖堂,遇有特殊情况,应向主管教学科长说明原因。

十、爱护教学用具,爱护学生,特别是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卫生。

十一、课的开始与结束时,师生应互相致意。

十二、课后安排学生将器材送回器材室,检查数量,放置妥当。

十三、课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填写好教学日志和课后小结。

十四、风雨天气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到教室传授体育基本知识和健身知识。

早操管理规定

早操是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部分, 体育指导教师作为早操的组织者、指挥者,应切实加强对早操的有效管理,现对早操的组织、纪律、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体育指导教师每天应在7:45前做好出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体育指导教师负责早操的集合整队,全程负责早操的跑步指挥工作。

三、在学生跑步的过程中,体育指导教师要密切关注跑操情况,特别是要控制好队伍的行进速度及队形,善于发现跑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早操高质量完成。

四、早操结束后,体育指导教师要认真进行点评,对突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典型的个人、班级要及时给与通报批评或作出相应处理。    

体育课学生管理规定

一、学生因故请假,必须由体育委员代交诊断书或有系部领导批准的假条。

二、学生上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锻炼,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三、上课前,体育委员应带领同学协助教师布置场地器械,领取体育器材,做好课前准备。

四、上课时,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凉鞋、高跟鞋等,不准戴有碍于教学的其他装饰等。

五、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装,不得带小刀、钥匙、钢笔等物品,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六、上课时,体育委员应按教师指定的地点整好队伍,等待教师上课;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全体学生应同时体前击掌。

七、女生例假期间应随堂见习,并由教师布置适当活动,凡不到者按旷课记录。

八、因病或其他原因缺课超过1/3以上,旷课三次者本学期体育课不予评定成绩。

九、体育成绩不及格者,应于新学期开学后由体育教学科统一安排进行补考。

十、学院代表队学生在集训期间可不参加体育课教学。

体育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组织教师开展互相听课,以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听课制度。

一、课类型与范围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相同学科教学;

()不同学科教学;

()在全院范围内任意选听。

二、听课要求

() 教学科统一安排听课计划。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0节;见习期的青年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2节。

()听课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填写课堂随记和对所听课程的意见与建议,课后要及时进行评课。

三、听课管理

()学期初,向任课教师发放听课记录本。

()教师听课之前,必须先到体育教学科填写听课登记表。

   ()学期末,每位教师将听课记录本交送体育教学科。

   ()由体育教学科检查统计,并作为教师评优选先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体育课教案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组织教师集体备课,统一格式。

二、每位教师在开学前要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可以打印),教案的字迹要工整、清晰,授课内容和环节要详细。要求突出体育教学的重点、难点,对课堂教学的得失进行分析、思考,字数100左右,并注明日期,写在教案后面。

三、每学期定期将写好的教案交到体育教学科进行检查。教案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实施的,教学科有权停止该教师本学期的授课任务。

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教案的要求与授课内容,不能擅自修改授课的相关内容。

五、体育教学科要不定期抽查教师授课情况,督促教师严格执行教案的要求。

六、期末要做总结。每位教师要对自己的教案进行总结。老教师有义务帮助、指导新来教师规范书写教案。

体育课代、调、停课管理办法

教学工作是体育教学科的中心工作。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体育课教学工作应由任课教师全权负责,为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对已排定的课表不再更改,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表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工作,尽量避免代课、调课、停课现象的发生。出现以下情况,按照本办法执行代、调、停课。

一、 调、停课原则及办法

(一)调、停课原则:教师应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科的教学安排,无权私自停课和无故调课。如执行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发的临时调、停课的通知或根据体育教学科实际情况需进行调课、停课,由体育教学科统一安排,教师不得擅自调、停课。

(二)调、停课办法:体育教学科通过张贴公告、会议宣布等形式通知调、停课。如教师遇特殊情况要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进行调课,需提前一周上报教学科长,经批准后实施。

(三)出现以下情况,教师不得调课、停课

1、上课遇恶劣天气,外场课原则上进入内场上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2、教师因公、病、事请假,不得调课,需请教师代课,并上报教学科长批准实施。

   3、出现特殊情况,教师应服从体育教学科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课、停课。

二、代课原则及办法

教师因公、病、事请假,请其他教师代课时,适用此原则及办法。

(一)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按照《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履行请假手续,上报体育教学科签字批准,任课教师应提供教学内容和点名册。如任课教师未找到合适的代课教师,可请教学科出面协调后办理相关手续。

   ()请其他教师代课的原则

1、在本专项内请代课教师;

2、如本专项内没有合适代课教师时,可请其他专项教师代课,但原则上任课教师应具备所授课程的教学能力。

3、教师无特殊情况,应体现互帮互助的原则,尽可能帮助其他教师代课。在教学科出面协调时,对于不接受代课又无正当理由的教师,对其今后请其他教师代课的请求将不予批准。

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出现以下情况使教学工作受到影响时,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教师未上报教学科负责人批准私自外出或未在部门办理代课手续或私自请其他教师代课,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

   ()代课教师已拿到代课单,但未完成代课任务,出现包括迟到、早退、旷课、未完成教学任务及学生对教学效果不满意等问题,责任由代课教师承担。

   () 任课教师在未请到代课教师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校

运动训练枪支弹药使用管理规定

为严格管理运动训练枪支弹药的使用,明确使用运动训练枪支弹药的职责,严肃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未经体校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枪弹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枪支及子弹。

二、射击队开展日常训练需提取枪支及弹药时,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向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枪弹库值班人员出示经校长批准的《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方可领取枪支弹药。

三、射击队教练员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领取枪支弹药,任何人不得中途再次进入枪弹库。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枪支及子弹离开射击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射击场外练习,严禁子弹外流,任何时候都不得用枪口对人。

五、日常训练中教练员存取枪支弹药要做到实名制登记(包括外出比赛),不得代替他人领取、存放枪支;不得代替他人签字;存取枪支时必须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开箱验枪。

六、训练时发现射击前方有人或其他有碍射击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射击并退出子弹。

七、教练员必须将每天的训练用弹数量在训练计划中体现。运动员要在训练结束后对实际用弹数量进行如实登记并签字、存档。

八、射击训练、比赛完毕后,教练员应及时清点子弹,如有剩余子弹必须登记入库,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留子弹。坏弹、废弹应在训练科长、弹药管理人员的监督下由教练员当场彻底销毁。

九、任何人不得将外来枪支私自存放在枪弹库中。

十、在实弹射击训练之外的任何时间,枪内不得装有子弹,必须打开枪机验枪,保证万无一失。

十一、经校长批准,领取的训练枪支及子弹,必须由各教练员严格管理,并带头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者予以停训处理,严重者取消教练员资格。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校

运动训练枪支弹药出入库管理规定

为严格加强运动枪支弹药出入库管理,严肃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枪、弹、栓分库、分柜保存,分人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运动训练枪支弹药实行枪、弹、栓分库、分柜保存的管理办法。未经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枪弹库柜门。

二、枪弹库外的值班室门由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枪弹库值班人员管理。值班室内的枪弹库第一道门钥匙由体育运动学校枪弹库管理人员管理,枪库第二道门钥匙由民族体育训练科长管理,枪库内的枪柜钥匙由射击教练员管理。枪弹库内的第二道弹库门钥匙由弹库管理人员管理,弹库内的弹柜钥匙由副校长管理。

三、开展射击训练需领取枪弹时,必须由教练员做出训练计划,由民族体育训练科报经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副校长审批方可领取出库训练。

四、枪弹库管理人员要严肃管理责任,妥善保管枪弹库门钥匙,不得让他人管理、使用或代用枪弹库门钥匙。领取枪弹时领用枪弹人员必须持有校长批准签字的《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否则一律不准开启任何枪弹库门。

五、枪弹出入库时,枪弹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清点领用枪支弹药,并在《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六、领取枪支弹药时各道门钥匙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并向枪弹库值班人员出具领取枪支弹药的审批单,缺一不得开启任何库柜门,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训练结束后要将领取的枪支弹药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全面清点,登记入库。

七、枪支弹药领取和入库时要严格履行登记备档手续,《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实行民族体育训练科、枪弹库管理员、安保值班室三联单分存建档保管。

八、枪弹库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确保枪支弹药管理的万无一失。

九、枪弹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在保障训练的同时,要保障在管理上不出现任何事故。如有违反本规定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枪弹库值班制度

一、枪弹库实行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防护任务,执勤人员只负责枪弹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不负责枪弹库内及其它区域的管理。

二、执勤期间,保安员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防护器械,文明执勤,并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三、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名。

四、严禁酒后或值班期间饮酒。

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空岗、睡岗。

六、禁止非执勤人员进入安保区域,禁止在值班室聊天、会客、玩耍。

七、执勤人员因特殊情况出差或请假,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八、执勤人员要自觉爱护室内用品,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九、枪支管理或使用人员进入枪库时,必须由客户单位主管领导陪同出入,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枪弹库内,所领用枪弹必须严格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方可带离枪弹库。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必须由客户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陪同,持有效证件、介绍信,方可出入枪弹库。夜间任何人员不得进出枪弹库。

十、执勤人员违反规定,按《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扣发工资或纪律处分,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区域开展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破坏、防爆炸、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突发事件、事故、案件,需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处置,敢于挺身而出,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

十二、执勤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枪械、弹药被盗或遭袭击,确保万无一失。

十三、执勤人员在严格履行以上制度的基础上,必须同时严格遵守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及客户服务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

枪支弹药领用审批制度

为严格管理运动训练枪支弹药的使用,明确使用运动训练枪支弹药的职责,严肃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枪弹库实行集中管理,由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负总责,与安保公司签订安保协议,由安保公司负责安排24小时值班。

二、未经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枪弹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枪支及子弹。

三、射击队开展日常训练需提取枪支及弹药时,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向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枪弹库值班人员出示经校长批准的《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方可领取枪支弹药。

四、射击队教练员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领取枪支弹药,任何人不得中途再次进入枪弹库。

五、日常训练中教练员存取枪支弹药要做到实名制登记(包括外出比赛),不得代替他人领取、存放枪支;不得代替他人签字;存取枪支时必须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开箱验枪。

六、经校长批准,领取的训练枪支及子弹,必须由各教练员严格管理,并带头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者予以停训处理,严重者取消教练员资格。


领取交还枪支弹药登记制度


为严格加强运动枪支弹药出入库管理,严肃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枪、弹、栓分库、分柜保存,分人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运动训练枪支弹药实行枪、弹、栓分库、分柜保存的管理办法。未经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枪弹库柜门。

二、枪弹库外的值班室门由阿拉善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枪弹库值班人员管理。值班室内的枪弹库第一道门钥匙由体育运动学校枪弹库管理人员管理。枪库第二道门钥匙由民族体育训练科长管理,枪库内的枪柜钥匙由射击教练员管理。枪弹库内的第二道弹库门钥匙由弹库管理人员管理,弹库内的弹柜钥匙由副校长管理。

三、开展射击训练需领取枪弹时,必须由教练员做出训练计划,由民族体育训练科报经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审批方可领取出库训练。

四、枪弹库管理人员要严肃管理责任,妥善保管枪弹库门钥匙,不得让他人管理、使用、代用枪弹库门钥匙。领取枪弹时,领用枪弹人员必须持有校长批准签字的《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否则一律不准开启任何枪弹库门。

五、枪弹出入库时,枪弹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清点领用枪支弹药,并在《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六、领取枪支弹药时各道门钥匙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并向枪弹库值班人员出具领取枪支弹药的审批单,缺一不得开启任何库柜门,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训练结束后要将领取的枪支弹药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全面清点,登记入库。

七、枪支弹药领取和入库时要严格履行登记备档手续,《枪支弹药领取申请表》实行民族体育训练科、枪弹库管理员、安保值班室三联单分存建档保管。

八、枪弹库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确保枪支弹药管理的万无一失。

九、枪弹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在保障训练的同时,要保障在管理上不出现任何事故。如有违反本规定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枪支日常保养制度


枪支、弹药必须定期擦拭,维护保养,以保持枪弹处于良好状态。为了防止枪支霉变、腐蚀、生锈,确保枪支性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擦拭:枪支管理及使用人员要定期对库存枪支进行擦拭,上油保养。

二、入库擦拭:枪使用完毕后,枪支使用人员要对交回的枪支进行逐一检查擦拭。

三、擦拭规定:

(一)擦拭枪支时,要对枪支进行分解,确保对枪支每个零部件的上油保养。

(二)擦拭后的枪支要保持枪身干净,并进行检查。

(三)擦拭枪支时,要对枪支的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修理。

四、责任追究:

(一)在上级公安机关检查中,发现枪支出现霉变、腐蚀、 生锈的情况,对使用枪支人员追加相应的责任。

(二)因枪支保养不善而影响训练任务或发生其它严重后果的, 视情节给予枪支使用人员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