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体育器材主要保障我院体育教学、课外体育、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活动使用。为加强体育器材管理,规范使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体育器材包括体育教学器材、运动队训练器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和体育竞赛器材。
第二章 器材存放管理
第三条 训练科主管竞技体育器材管理及发放,各项目教练员负责本项目训练器材,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新购器材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登记和入库,建立体育器材汇总清单。
二、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根据各项目队训练需要,发放所需器材,各项目队教练员按照已签收器材登记造册,分类保管,严禁出现器材丢失的现象发生。如有器材损坏需及时上报报备,如有丢失现象各项目教练员照价赔偿。
三、各项目教练员负责本项目日常所需训练器材的管理,做好器材防盗、保养、维护工作,保证训练正常开展。
四、负责器材室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等工作,室内无人时锁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负责器材借用管理。
六、保持器材室内卫生,保持清洁。
七、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第四条 对于存放于专用器材室的器材,摔跤项目器材、射击项目器材、射箭项目器材、跑步机等,日常使用由本项目教练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章 器材借用管理
第五条 全院师生要自觉遵守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体育器材管理办法,体育器材借用需办理手续,按期归还,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六条 体育器材借用,需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一、运动队训练器材借用:训练所用器材,须带队教练或指定学生带证件签领,使用后由教练或指定学生负责及时归还,教练训练前、训练后要进行清点,严防器材丢失。
二、竞赛器材借用:院级大型体育活动或赛事,由裁判长或院校工会完成借用手续。
三、学院各系、部和学生会开展文体活动借用体育器材时,须借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经体育教学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四、原则上学校体育器材、设备不对学院外单位借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体育器材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证明,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正式借用手续。
第七条 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按时归还。凡因使用不当损坏或丢失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2019年4月24日